充分发挥检察职能助力根治欠薪!浙江检察提出十项举措——
一、加强思想理念引领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,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根治欠薪工作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,深刻认识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,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,事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,事关社会大局稳定,切实增强政治自觉、法治自觉、检察自觉,以检察有为换取民工有感,以检察担责减轻民工担“薪”,确保根治欠薪工作这一重要政治任务在检察环节落实落地。
二、依法惩治恶意欠薪违法犯罪。对因违法发包、转包、违法分包、挂靠、拖欠工程款等导致的欠薪案件,加大违法犯罪打击力度。挂牌督办一批欠薪人数多、涉及金额大的社会关注度高、影响面大的恶意欠薪案件。加强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,全面强化欠薪违法犯罪惩戒机制,确保不发生因欠薪引发的重大群体性事件或极端恶性事件。
三、优质高效办理涉欠薪民事诉讼监督案件。践行精准监督理念,根据案件具体情况,灵活运用再审检察建议、抗诉、检察建议等多种方式办理相关民事生效裁判监督和执行监督案件,重点关注劳务纠纷、施工合同纠纷、涉快递配送、网络送餐、平台经济等新产业、新业态行业劳动纠纷,优先办理人数众多的讨薪案件,加大监督力度,加快办案节奏,更好保障农民工权益。
四、妥善办理涉欠薪行政检察监督案件。充分发挥行政检察双重监督职能,重点关注欠薪类行政非诉执行监督、行政违法行为法律监督等案件办理,对法院受理、裁定、执行等环节及行政机关监管、查处、申请执行等环节进行全流程监督,通过监督纠错与争议实质性化解等方式相结合,依法推进欠薪问题解决,切实保障农民工薪资安全和企业健康发展。
五、做好支持起诉工作。加强与劳动仲裁委员会、人民调解委员会等协作,进一步拓宽案件线索来源。简化案件受理程序,综合运用提供法律咨询、协调提供法律援助、协助收集证据、提出支持起诉意见等方式,为农民工起诉维权提供帮助。对符合支持起诉条件的,依法及时支持起诉。
六、积极促进矛盾化解。对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的农民工讨薪案件,积极配合相关职能部门做好矛盾风险化解工作。对因经营管理、政策调整、市场变化等因素导致企业支付困难的,要与相关职能部门协作,在保障农民工基本生活前提下,引导有和解意愿的农民工与企业达成和解协议,共渡难关。
七、加大司法救助力度。对因刑事案件造成生活困难的被害农民工,因民事、行政检察案件涉案企业无履行能力、双方未签订劳动合同、超龄劳工用工认定存在争议等导致权益无法获得保障的农民工,符合司法救助条件的,积极开展司法救助,帮助解决燃眉之急。
八、注重促进社会治理。对企业、行业等在支付农民工劳动报酬方面具有的普遍性、倾向性、苗头性问题,依法向相关职能部门制发检察建议,提出解决对策,促进源头治理。
九、建立健全长效机制。加强与公安、法院、人力社保等根治欠薪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的沟通协调,建立健全案件信息共享机制、案件快速办理机制、结果处置协商机制等长效机制,形成根治欠薪工作合力,全方位打击和治理欠薪问题。
十、加强宣传引导。注重宣传检察机关诉讼监督、支持起诉等职能,及时报道检察机关办理的恶意欠薪刑事案件和涉农民工讨薪民事、行政监督案件,引导用人单位自觉履行工资支付法定义务,引导农民工运用法律手段维护自身合法权益,营造诚信有序的良好社会氛围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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